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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暂缓审议 或留待下届人大

2012年12月10日 09:35 来源于 财新网
草案二审稿中,不但没有加强人大和公众规范约束政府的权力,反而强化了政府对预算的行政管理权

  【财新网】(记者 邢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12月底召开第三十次会议,财新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三审”不会列入议程,修订工作可能会留给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据国务院下属部门一知情人士透露,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后,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提出了很多建议,目前没有见到新的草案,新的一稿可能还没有修改成型。这样,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很可能将留待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完成。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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