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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土地出让金应按年支付

2012年12月10日 20:45 来源于 财新网
房地产领域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认为,应把土地出让金70年一次性支付的“批租制”,改成按年支付的“年租制”,以此控制和降低房价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土地出让金近年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撑力量。房地产领域律师朱树英建议,改革现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有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逐步解决中国城市高房价问题。

  12月9日,“十八大后:专业律师与经济发展”论坛在京举行,各领域律师共同探讨律师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价值与作用。

  房地产领域律师、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在论坛中表示,地产调控政策重点应从“房”转移到“地”,应把土地出让金70年一次性支付的“批租制”,改成按年支付的“年租制”,以此控制和降低房价。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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