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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二论习近平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文如下: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阐明了宪法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也指明了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讲宪法,关键在于实施。宪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其崇高的地位,更在于其有效实施。无论是明确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还是强调宪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既是重申宪法的至上地位,也是树立一种法治理想,更是要将我们对宪法的尊崇,转变为一种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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