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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立规强化网络出版监管

2012年12月20日 15:39 来源于 财新网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相关服务、或者擅自提供境外著作权人提供的网络出版物、擅自出版网络游戏的,应予以取缔,并由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2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由新闻出版总署草拟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这部规章草案多处强化了对网络出版的监管。

  办法界定的“网络出版服务”非常广泛,既包括了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内容一致的数字作品,也包括了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游戏、动漫等原创数字作品。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传播和积累一切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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