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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加强丹江口库区尾矿库监管

2012年12月21日 09: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发布通知,要求2013年底前,水源区内三等及三等以上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率达到100%

  12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发布《关于加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尾矿库安全监管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湖北、陕西、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湖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以下简称水源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源区水质保护工作,多次强调治污环保是南水北调工程成败的关键。水源区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开采和加工历史悠久,经初步排查,目前水源区有尾矿库300余座,其中大部分建设时间较早,建设标准低,安全基础差,环保设施缺乏,给水源区生产安全和水质保护带来极大隐患。为切实加强水源区尾矿库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在采选矿及尾矿排放堆存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水污染事件,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50号,以下简称《规划》)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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