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25日消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4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当天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决定草案,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这些年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广泛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很多严重问题。利用网络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愈加突出,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严重的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目前世界上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符合本国需要的网络信息保护法律,有的还成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对网络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而我国有关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还比较薄弱,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据,与我国信息化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制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愿望,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非常必要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