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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夫妻因代购车票被刑拘
法律界质疑“倒票”定性

2013年01月22日 12:40 来源于 财新网
法律界人士纷纷发表各自意见,认为夫妻俩的代购行为实为民事代理行为,而非倒卖。因为倒卖的前提,是二次所有权的存在:倒卖人从一方获得票之所有权,后以高价卖给另一方,从中牟取差价
2013年1月11日上午9时,广东佛山禅城区张槎大富连中路的一个“黑票点”现场,铁路民警将收缴的212张火车票、身份证以及该“黑票点”非法收取的每张10元手续费,全部返还给已购票的外来工。 CFP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洁)由于为当地农民工在网上代购火车票,广东省佛山市一对新婚夫妻被肇庆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事件随即引发社会关注,法律界人士亦对其“倒票”定性提出质疑。

  据《佛山日报》1月12日的报道,1月9日,广州铁路公安局肇庆铁路公安处查获一“快速网购店”,发现其兼有代售火车票功能。小店经营者为一对新婚夫妻,自2012年11月起,他们利用开网店的便利,为当地外来务工人员订购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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