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月31日下午,北京警方通报称,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房姐”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房姐”龚爱爱拥有多个户口,户名分别为龚爱爱、龚仙霞,并在京购买20多套房产。随后,北京警方称其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对于龚爱爱的几个假户口,北京警方和神木警方也已分别注销。
龚爱爱是否有权保有上述房产,应如何处置?一般观念上,龚爱爱的北京房产应予追夺。问题在于,应依何种规范循何种程序予以追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