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政经评论 > 正文

朱庆育:龚爱爱的北京房产应如何处置?

2013年02月04日 07:52 来源于 财新网
本案所涉法律关系未必复杂难解,更值得深思的,恐怕还是因为过度管制而带来的大面积“制度性违法”现象

  【背景】1月31日下午,北京警方通报称,目前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房姐”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房姐”龚爱爱拥有多个户口,户名分别为龚爱爱、龚仙霞,并在京购买20多套房产。随后,北京警方称其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对于龚爱爱的几个假户口,北京警方和神木警方也已分别注销。

  龚爱爱是否有权保有上述房产,应如何处置?一般观念上,龚爱爱的北京房产应予追夺。问题在于,应依何种规范循何种程序予以追夺?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林韵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