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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允许生二胎的建议

2013年02月28日 13:50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人口增长已不再是问题,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逐步显现。应不分地域、不分民族、不分城市与农村,一律允许生二胎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允许生二胎的建议(全文)》

  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第一次以公开信的形式倡导“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此事件为标志,我国进一步收紧生育政策,将1970年代“最多两个”的政策转变为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和独生子女政策。该公开信同时富有远见地提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这30多年来,中国成功实现了人口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转变。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在人口出生率或育龄妇女生育率较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形势下制定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条件发生改变,计划生育政策逐渐成为制约人口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维持计划生育政策、保持当前低生育水平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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