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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提高律师在人大政协的比例

2013年03月07日 20:13 来源于 财新网
应改革当人大代表选举机制,逐步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使具有突出参政议政能力的律师通过科学的遴选机制脱颖而出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在法治发达国家,律师群体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力量,如何拓宽渠道发挥律师参政议政的作用,对建设法治国家意义重大。

  来自全国总工会系统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和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建议,提高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在政协系统单独设立律师界别,从而拓宽律师参政议政渠道。

  1988年,律师王工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从而在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首次有了律师代表。此后律师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人数不断增加。据王俊峰透露,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有律师27人,比上届增加5人,是历史性的突破。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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