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郑道)3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市民汤锡芳上诉北京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宣兴公司)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前的2012年8月的一审中,宣兴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汤锡芳,经西城区法院判决,宣兴公司与汤锡芳签订的《回迁协议书》无效。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拆迁案,”汤锡芳说。这是一起拆迁户们称之为“马连道拆迁门”的“骗迁”旧案。如今三年过去,这一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包括汤锡芳在内的39户被拆迁居民仍流离失所。
【财新网】(记者 郑道)3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市民汤锡芳上诉北京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宣兴公司)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前的2012年8月的一审中,宣兴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汤锡芳,经西城区法院判决,宣兴公司与汤锡芳签订的《回迁协议书》无效。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拆迁案,”汤锡芳说。这是一起拆迁户们称之为“马连道拆迁门”的“骗迁”旧案。如今三年过去,这一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包括汤锡芳在内的39户被拆迁居民仍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