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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道骗迁案续:回迁协议被判无效

2013年04月03日 17:47 来源于 财新网
三年过去,“马连道拆迁门”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包括汤锡芳在内的39户被拆迁居民仍流离失所

  【财新网】(记者 郑道)3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市民汤锡芳上诉北京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宣兴公司)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前的2012年8月的一审中,宣兴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汤锡芳,经西城区法院判决,宣兴公司与汤锡芳签订的《回迁协议书》无效。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拆迁案,”汤锡芳说。这是一起拆迁户们称之为“马连道拆迁门”的“骗迁”旧案。如今三年过去,这一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包括汤锡芳在内的39户被拆迁居民仍流离失所。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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