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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八楼盘因未明码标价遭发改委查处

2013年04月15日 12:53 来源于 财新网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合计对上述房地产企业共处以1000多万元的罚款

  为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5月颁布实施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于2011年、2012年两次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依法对一批典型案例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商品房销售中价格不标示、信息不透明的问题有所好转,但部分楼盘仍然存在明码标价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强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现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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