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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地沟油案一审重判柳立国无期徒刑

2013年04月16日 21:37 来源于 财新网
“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一审宣判,柳立国的哥哥柳立海判刑10年半,大姐夫于双迎判刑10年,二姐夫鲁军判刑14年,格林公司员工李树军判刑11年
记者对云南曲靖麒麟区三宝镇的一个地沟油加工窝点进行了暗访,据了解,该地沟油加工窝点每个月花数千元钱购买餐馆下水道油污打捞权,还花高价收购养猪场泔水油,经过加工进行销售。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4月16日上午,“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一审在浙江宁海县宣判,七名涉案人获重判。其中,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公司)经营者柳立国被判无期徒刑,他的哥哥柳立海判刑10年半,大姐夫于双迎判刑10年,二姐夫鲁军判刑14年,格林公司员工李树军判刑11年。

  该案案发于2011年7月4日,一度被官方舆论称为“中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全环节案件”,全国58家企业牵涉其中。(本案详见财新《新世纪》 2012年第51期“柳立国的地沟油江湖”)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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