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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4月16日上午,“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一审在浙江宁海县宣判,七名涉案人获重判。其中,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格林公司)经营者柳立国被判无期徒刑,他的哥哥柳立海判刑10年半,大姐夫于双迎判刑10年,二姐夫鲁军判刑14年,格林公司员工李树军判刑11年。
该案案发于2011年7月4日,一度被官方舆论称为“中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全环节案件”,全国58家企业牵涉其中。(本案详见财新《新世纪》 2012年第51期“柳立国的地沟油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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