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政经评论 > 正文

乔新生:国企何能滥发福利?

2013年05月14日 16:29 来源于 财新网
应制定国有企业法,明确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福利水平,以及福利发放的审批程序,防止国有企业经营者通过发放福利,以“利益均沾”的方式侵吞国家资产

  【背景】5月10日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出炉,多家国有银行和央企被指存在多项经营和管理问题,如中版集团、国家核电、华能集团等,特别是其下属机构,违规列支资金,以购买保险、发放购物卡、建设住宅楼等各种方式为职工发放福利,涉及金额超过数亿元。

  日前,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已发布通知,决定于2013年在中央企业统一立项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效能监察工作。结合今年审计评价意见,正在进行的“管理提升”活动也将督促有关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依法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国有企业滥发福利根源何在?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得以纠正?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林韵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