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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总结中国法治建设三大急务

2013年05月30日 17:04 来源于 财新网
主体不同权、民营经济发展受限;政府权力过大,制约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公民人身和财产权保护不利,权利救济渠道不畅,市场主体缺乏稳定的安全预期
资料配图:法槌。 剑华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法治建设滞后蕴含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风险,在当前表现为主体不同权、民营经济发展受限;政府权力过大,制约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公民人身和财产权保护不利,权利救济渠道不畅,市场主体缺乏稳定的安全预期。

  5月30日,非官方学术组织“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发布《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报告,提出上述观点。

  报告认为,法治的市场经济,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国家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中国采用的市场经济改革先行、法治建设跟随发展的变革方式,如果制度不匹配,长期缺乏法治支撑,变革可能陷入停滞甚至倒退。若不能顺应形势需要推进法治建设,构建法治的市场经济,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就有可能消失殆尽。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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