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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村民可自荐参加村委会竞选

2013年06月14日 14:36
村民个人可以主动参与竞选,通过自荐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据新华网6月14日消息,从今年8月起,甘肃省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村民个人可以主动参与竞选,通过自荐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3日公布了新修订的《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办法》引人关注的是,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方面新增了村民自荐条款,规定村民可以自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自荐材料。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于选举日的七日前以姓氏笔画为序公布自荐名单。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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