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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要求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2013年06月20日 11:12
要求奶站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制度和不合格生鲜乳主动报告及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生鲜乳质量检验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y5HJo45z](https://a.caixin.com/y5HJo45z)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中国政府网6月2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

  通知提出六大工作重点,包括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强化监督监管、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以及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在落实企业首负责任方面,通知强调,奶畜养殖者和奶站要全面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饲料、兽药的科学使用和管理;奶站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要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制度和不合格生鲜乳主动报告及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生鲜乳质量检验,防止不合格生鲜乳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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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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