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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报告(全文)

2013年06月28日 15:24
截至2012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7.6万亿元,2008年以来的年均增速达到23.6%,比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4个百分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情况,请审议。

  一、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主要工作及成效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始终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明确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组织成立由17个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专题研究解决农村金融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在全国人大的指导推动下,在广西田东、安徽金寨等地探索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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