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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案辩护律师回应湖南高院发言人

2013年07月15日 18:07 来源于 财新网
政府将曾成杰三馆公司资产变卖导致资不抵债,且这一资产变卖过程未经法定程序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针对7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就曾成杰死刑案的发言,曾成杰辩护律师王少光7月15日进行答复,称政府将曾成杰三馆公司资产违法变卖导致资不抵债,部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曾案无关。

  他还告诉财新记者,作为曾成杰死刑复核阶段的唯一律师,至今没有收到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称,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不顾自身偿付能力,使用诈骗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集资涉及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案发后仍有17.71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集资总额减去还本付息的金额后,曾成杰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并且引发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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