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李双江之子案将于22日召开庭前会议

2013年07月19日 20:04 来源于 财新网
庭前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等。同时,审判人员还可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李双江之子案将于22日上午召开庭前会议,该案一位不愿具名的代理律师告诉财新记者。

  所谓“庭前会议”,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庭前会议。刘志军案的审判就召开了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等。同时,审判人员还可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路炳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