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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副局长何靖被诉受贿700万元

2013年07月25日 07:40 来源于 财新网
起诉书显示,何靖案涉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窝案,而其收受最大一笔贿赂为320万元
资料图:何靖。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今日(7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何靖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及伙同其妻黄艾虹(另案审理)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羊城晚报》等多家广东本地媒体报道了这一消息。

  现年56岁的何靖,广东德庆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广州市(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原)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2005年底开始,何靖升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反腐纪事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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