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今年以来国土部将研究推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的消息,一直为关心土地制度改革的各方期待。不过,财新记者获悉,国土部的方案不会有进一步突破,而是选择回到法律框架内,有限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
财新记者日前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此次国土部制定的仍只是新的试点指导意见,未能形成全国层面的管理办法。新试点不再采取突破现行法律的转让、出租等方式,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探索以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以及企业兼并、破产等引致的转移等合法流转方式;并且,范围限定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