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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专家:扣押“海娜号”不违国际法

2013年09月19日 00:53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国际海事、商事司法领域,因商务纠纷而申请扣押船舶是非常普通的做法
9月15日下午16时45分,因“海娜号”被扣韩国滞留的部分旅客被海航包机接回国。“海娜号”是中国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豪华邮轮。该邮轮13日16时驶离韩国济州港时遭当地一家法院扣押,船上2300多人,包括1659名游客滞留船上。据海航集团确认,因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沙钢船务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沙钢方面通过韩国国内的代理公司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韩国法院受理后对“海娜号”进行了扣留。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u12jyBkq](https://a.caixin.com/u12jyBkq)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9月18日上午,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解除扣押的“海娜号”游轮抵达天津东疆港国际邮轮码头。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在接船仪式上宣布:在获得韩国济州方面向所有乘客的正式道歉并保证此类恶劣事件不再重演之前,全面抵制济州岛旅游,取消“海娜号”邮轮所有赴韩国济州岛航线及旅游组团业务,并保留对韩国济州方面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此前,海航旅业也曾发表声明,谴责扣船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公民权益,严重影响到中、韩之间良好的经贸、旅游等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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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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