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0月9日消息,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了解到,监察部门日前下发文件,对黑河市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和收受“特供酒”、“内参酒”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相关责任人受到严惩。
9月28日,有媒体曝光黑河市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和收受“特供酒”、“内参酒”问题后,黑龙江省纪委会同黑河市纪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针对邮储银行黑河市分行违规购买特供“内参酒”问题调查显示,2012年8月10日,邮储银行黑河市分行与黑河市鹿源春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订购鹿源春“内参酒”1000箱。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