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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走私案重审再开庭

2013年10月10日 14:05 来源于 财新网
一审判处的十一年有期徒刑引起轩然大波。伴随电子商务兴起的海外代购模式是否构成犯罪,也引起舆论热议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备受关注的离职空姐李晓航代购走私案于10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重审第二次开庭。此次开庭对李晓航涉嫌偷逃税款的数额进行了质证。对于此前一审认定的102万余元订单部分,海关缉私局无法提供补充证据以证明订单货物全数入境;对于现货部分,货物数额由11万余元重新核实为8万余元。

  此案于2012年7月18日一审宣判,李晓航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判决引起轩然大波,舆论普遍反映量刑过重。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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