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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作为一个普通法官,对于未来的司法改革,第一个希望,就是合理的考评机制,第二就是内心不受到干扰。第三就是保障休息权、物质待遇有所提高。”广东省某中级法院一位有十几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刘小玫(化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谈到她对司法改革的期待时表示,在破除司法地方化的同时,应注意避免出现司法行政化加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部署了未来的司法改革方向。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内容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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