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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承诺居民患大病可大幅增加报销额

2014年01月02日 19:47 来源于 财新网
1月2日下午,北京大病医保政策出台,自起付线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2013年发生大病高额费用患者在报销范围内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 记者 李妍)国务院关于大病医保政策的指导意见落地已有一年,各地具体的实施办法也渐露眉目。1月2日下午,北京市发改委、卫生局及人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将其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报销办法。

  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承诺基本医保不能报销的合规大病医疗费用,可再报销至少50%;个人所缴纳的保费,并不会额外增加。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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