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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省应6月底前启动大病医保

2014年02月08日 15:02
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尚未制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应在6月底前启动大病医保,财新网全文转载如下: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国医改办发〔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现就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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