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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部署大病保险 试点将逐步推开

2012年09月06日 09:57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志刚指出,在筹资方面,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

  据新华社9月5日消息,记者5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六部委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政策性很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开展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会议指出,医改实施三年多来,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大病保障仍然是个“短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拓展和延伸基本医疗保障功能,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把医改持续推向深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内容。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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