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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南天一花园争楼案业主败诉

2014年02月25日 14:25 来源于 财新网
不少小区内的 “附属用房”,多没有按专有部分发证,被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改建盈利,利益归属普遍成为争端。该案因由最高院介入提审,或将成为各地的指导性案例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深圳南天一花园全体业主发起维权活动的第十四年后,迎来了最高院不予支持的再审判决。

  最高法院对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争楼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南天一花园业委会的诉讼请求,后者要求确认诉争两栋配套小楼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及返还小楼并赔偿损失。不过,这一在2013年11月17日做出的终审判决书,时隔3个多月后的2014年2月21左右,才送达南天一花园业主手中。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南天一花园所持诉争两栋小楼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深圳城建公司对案涉两栋小楼的占有、使用以及委托深圳城建监理公司、深圳城建物业公司管理出租,收取租金等行为,未侵害南天一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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