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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周天)“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同时,“强化属地责任,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如此要求提出。值得注意对,“不受理越级上访”,并非首次提出。
《意见》坦陈: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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