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中央发文限制越级上访 学者称难治本

2014年02月26日 16:52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办国办发文重申,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专家认为,信访制度的出路应是,将其权利救济功能完全归还给司法,回归其作为民众反馈信息的本源

  【财新网】(记者 周天)“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同时,“强化属地责任,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如此要求提出。值得注意对,“不受理越级上访”,并非首次提出。

  《意见》坦陈: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陆婉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