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4月2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至2016年底。
业内人士指出,虽未明确上限将提至多少,但提高就意味着会有更多小微企业享受到所得税减半计征优惠,减负新举有助于更好激发小微企业活力,也是当前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6万元上限将提所得税优惠门槛降低
我国此前明确年应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所得税可减半计征。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显示,目前已有超过120万户小微企业申报享受该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