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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解读华为与美国IDC专利之争

2014年04月17日 21:06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华为和IDC公司并没有签署合约的前提下,广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确定IDC公司在中国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为不超过0.019%

  【财新网】(记者 王婧)华为与美国IDC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备受世界瞩目。4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该案的判决书,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已进行技术处理。

  判决书显示,在华为和IDC公司并没有签署合约的前提下,广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确定IDC公司在中国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为不超过0.019%。

  广东省高院宣传处今日向财新记者发来书面材料,首次解读这场华为与美国IDC的标准必要专利之争。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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