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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周天)经历了四次审议的《环保法》修订草案,今日(4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经表决通过。新《环保法》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凡在设区市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连续五年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称,环境公益诉讼专业性比较强,一般人很难收集到证据,因此对诉讼原告有上述限制。同时,从国际上看,对公益诉讼的主体也是有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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