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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设立前海商事法院

2014年05月29日 11:59 来源于 财新网
负责审理全深圳市的涉外商事案件,推行“独任审判+调解评议+港籍陪审+专业审判”的复合模式,在审判制度、深港律师资格互认等多方面先行先试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深圳将以前海法庭为基础探索设立前海商事法院,涉港合同可适用香港法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5月28日在前海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上透露,目前部分基础性工作已完成,将于今年底前成立。

  张备介绍,作为国家唯一批复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法院将在诸多方面 “先行先试”,实施创新。作为前海深港合作区内的法院,拟设立的前海法院将负责审理全深圳市的涉外商事案件,借鉴国际先进审判制度,推行“独任审判+调解评议+港籍陪审+专业审判”的复合模式,试行法官职业化改革,并逐步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分类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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