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23日消息,记者2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湖北、云南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
根据安排,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将组织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政策试点工作。
据新华社6月23日消息,记者2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湖北、云南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
根据安排,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将组织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政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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