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璐)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今日(6月23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湖北省、云南省部分社会福利院和医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共有八家单位参与试点工作,其中北京市三家,分别为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三家,分别为,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两家,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和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