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欧阳艳琴)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5月29日开庭审理,王素毅被指控受贿人民币1073万余元被法院认定。
王素毅现年53岁,蒙古族,内蒙古土左旗人,1982年毕业分配至内蒙自治区计委,在计委系统历练20年后,于2001年8月出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
【财新网】(记者 欧阳艳琴)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5月29日开庭审理,王素毅被指控受贿人民币1073万余元被法院认定。
王素毅现年53岁,蒙古族,内蒙古土左旗人,1982年毕业分配至内蒙自治区计委,在计委系统历练20年后,于2001年8月出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