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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 仍有规划限制

2014年07月25日 20:23 来源于 财新网
刘国恩认为此举可简化审批流程,也体现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之意,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果僵化地考虑区域规划会使得人为影响因素比较大,影响社会办医的准入”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nnWDNpI4](https://a.caixin.com/nnWDNpI4)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实习记者 盛梦露 记者 李妍)北京市将推新政助力社会力量办医。但有关专家表示,具体执行层面仍有待突破。

  2014年9月1日起,《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办法有两大亮点:调整和下放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缩短医疗机构审批时限至10个工作日。

  新办法在2010年发布的《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相比此前,新办法指出,北京市内100张床以下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将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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