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盛梦露 记者 李妍)北京市将推新政助力社会力量办医。但有关专家表示,具体执行层面仍有待突破。
2014年9月1日起,《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办法有两大亮点:调整和下放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缩短医疗机构审批时限至10个工作日。
新办法在2010年发布的《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相比此前,新办法指出,北京市内100张床以下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将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