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9月25日消息,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74605件。在对裁判结果开展监督的案件中,提出抗诉7394件,其中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5732件,改变率达到76.1%。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了一大批人民法院错误裁判和违法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新华社9月25日消息,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74605件。在对裁判结果开展监督的案件中,提出抗诉7394件,其中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5732件,改变率达到76.1%。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了一大批人民法院错误裁判和违法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请付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