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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国家为何接受辩诉交易

2014年10月20日 13:38 来源于 财新网
在反腐败法治化呼声日益高涨、反腐败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辩诉交易是否可以引入中国
资料图: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建伟。赵洋/摄

  【财新网】(特约作者 张建伟)

  【编者按】在反腐败法治化呼声日益高涨、反腐败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辩诉交易是否可以引入中国,历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辩诉交易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演变?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哪些?问题有哪些?从今日起,财新网邀请刑事诉讼法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撰文,阐释辩诉交易的前前后后。今天推出第一篇——

  “辩诉交易”(plea bargain)又称“认罪协商”,是英美法的产物,起源于美国。它指的是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过程中,基于起诉的自由裁量权,通过与被告人及其律师协商,可以以减少指控、降低指控、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等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应该说,中国法律人对辩诉交易并不陌生。随着对英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了解,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一做法表示赞赏,并尝试引入中国刑事诉讼领域。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法治维新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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