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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2014年10月28日 11:16
基金会作为学校多元化筹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接受社会公益捐赠的窗口,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开展活动,通过筹资、投资等方式为学校办学活动提供经费等支持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其详细内容如下: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为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基金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基金会健康发展,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高等教育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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