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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2014年11月18日 11:01
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卢梅一审获刑一年半,罚金三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五十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二十万元

  据正义网11月18日消息,今天(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卢梅一审获刑一年半,罚金三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五十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二十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2014年8月14日,“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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