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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626件

2014年11月24日 07:59
中央纪委作为本次清理工作的参与机关,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共对62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建议废止或废止108件,失效或宣布失效120件,修改31件,继续有效367件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11月21日,记者从中央纪委法规室获悉,中央纪委作为本次清理工作的参与机关,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共对62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建议废止或废止108件,失效或宣布失效120件,修改31件,继续有效367件。

  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12年10月开始,于2013年5月完成,主要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由中央纪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中共中央文件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自2013年10月开始,于2014年7月完成,主要清理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前由中央纪委(中央监委)代中央起草、以中央名义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制定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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