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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再审结果今公布: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附判决书)

2014年12月15日 08:32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今天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10月31日,呼格吉勒图的妈妈捧着儿子的照片。 郭铁流/CFP

  据新华社消息,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该案因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19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进行审理。审理中,合议庭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关材料,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本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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