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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 明年3月1日施行(全文)

2014年12月22日 10:15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据中国政府网站消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6号

  现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4年11月24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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