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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近期颁布 重点非反腐

2014年12月17日 09:54 来源于 财新网
《不动产登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新增查询需说明目的等规定。专家认为,片面强调反腐是把条例的功能本末倒置了

  【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曾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财新记者获悉,该《条例》已于11月24日经国务院总理签发,近期即将公布。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而在5月,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已全面铺开。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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