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曾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财新记者获悉,该《条例》已于11月24日经国务院总理签发,近期即将公布。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而在5月,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已全面铺开。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财新网】(实习记者 邵希)曾于今年8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财新记者获悉,该《条例》已于11月24日经国务院总理签发,近期即将公布。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而在5月,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已全面铺开。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